不用審批農民也可以在自家的耕地上搞養殖了!
作者:維爾康 發布于:2017-07-13 09:20:09
| 日期:2017-07-12 | 作者: | 來源:獸藥資訊 |
畜牧業,是農業重要的組成部分,也是農業經濟的重要產業,從今年開始,養殖用地不再審批,也無需在審批,到底咋回事?
原來,在《全國土地分類》中,聲明了養殖用地被包含在農業用地之中,在農業用地上修建養殖用房,不算屬于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,也無需再審批養殖用地。咱們農民就可以自行決定自家的耕地是耕種還是搞養殖,當然也是有條件的。
首先,就不能破壞種植條件,不能破壞耕地的耕作層,不能在你建造養殖用房之后,這耕地就永遠不能再進行耕種了,這樣也是違反條件規定的。
其次,只能在非保護農田上建設,而全國絕大多數的土地基本都是基本保護農田,不能改變耕種性質。
還有,禁養區內不能建設養殖場,生活飲用水源附近500米內也不能建設養殖場,村莊附近500米也是同樣。
養殖場也不是說建造就能建造的,達不到環評設計要求,還是不能建造,即便是建造完成了,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》也必須要有,不然養殖場白建造了,不能進行養殖。
最后,養殖場也不僅僅有養殖用房,還有倉庫、生活居住房、硬化道路等別的基礎設施都屬于永久性建筑,需要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才行。
在《全國土地分類》中,明確指出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,在農業用地上修建養殖場,不算屬于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,從今年開始,無需再審批養殖用地,但是,要建養殖場還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:
1、不能破壞種植條件,不能破壞耕地的耕作層。
2、不能在農田保護區內建設,只能建在非保護農田上。
3、禁養區內不能建設養殖場。必須遠離河流、飲用水源和村莊等。
4、必須達到環評設計要求,取得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》。



